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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的通报》(苏应急办〔2019〕13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辖区内各非煤矿山企业,并结合当前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翠宏山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的通报》(苏应急办〔2019〕13号)